中日將重開東海油氣田談判 共同開發(fā)案成焦點
來源:www.china.com作者:新華網(wǎng)發(fā)布時間:2005年12月06日 瀏覽次數(shù)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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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對待中日東海油氣爭端一事上,日本一方面要求中日盡快開啟新一輪談判,另一方面又急于增加其海岸巡邏軍力,并單方面提出有關法律草案,企圖使其對東海的試開采“合法化”
日本東京消息據(jù)外電報道,中國和日本將于本月晚些時候,在北京重開有關東海油氣開發(fā)問題的談判。
日本官方消息人士表示,目前,中日兩國正為新一輪會談作準備,在新一輪的談判中,中日雙方將討論此前日本提出的關于兩國共同開發(fā)東海天然氣的建議。今年9月30日至10月1日,日本與中國在東京進行東海氣田開發(fā)問題第三輪會談,日本提議在日方主張的東?!叭罩兄虚g線”兩側共同開發(fā)氣田,中方表示要研究這項建議。
日單方面推法案
為對抗中國對東海油氣田的開發(fā),日本政府擬以委托方式讓已于今年7月取得東海天然氣油田試鑿權的日本帝國石油,試鑿位于東海“屬于日方海域”的油田。日方同時表示,將視與中國談判結果決定后續(xù)的具體方案。
為了使日本在東海的試開采“合法化”,日本自民黨海洋權益特別委員會上周四表示,該委員會已擬定了一份《有關海洋建筑物安全水域的法律草案》,并將于近期在相關部門會議上磋商,希望能提交明年的國會審議。據(jù)悉,該法案涵蓋的對象不僅僅是東海,日本的專屬經(jīng)濟水域及整個大陸架都將被納入。該法案中規(guī)定,為勘查開采礦物和包括漁業(yè)資源等天然資源,以及用于能源生產(chǎn)的建筑物,日本國土交通相可以劃定“安全水域”,在未獲得許可的情況下,任何個人或船只進入該水域都屬非法行為。草案還規(guī)定,違反規(guī)定者將被處以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50萬日元罰款。
日本媒體普遍認為,該法案的真正目的是為了支持年初被授權對東海能源進行開發(fā)的帝國石油公司,對抗中國在東海的能源開發(fā)項目。日本自民黨海洋權益特別委員會事務局長西村康稔解釋稱:“制定這項法案是為了促進日中政府間的磋商,向中方表明日本(對試開采)的認真態(tài)度?!?br>
中國強調(diào),中國在東海開采的油氣田全部在日本單方面提出的、中方不承認的“日中中間線”中國一側,中方愿與日方繼續(xù)對話妥善解決有關爭議。而日本此次不顧中日關系大局,再次單方面提出有關法律草案,有悖雙方堅持對話解決東海問題的共識。
日擴充海岸巡邏軍力
與此同時,為了加大對糾紛海域的巡邏力度,日本決定購買更多的新型海岸巡邏艇及海岸巡邏飛機。有消息稱,日本海岸巡邏隊已于近日向日本財政省提交了一份總額為287億日元的預算案。日本海岸巡邏隊新聞發(fā)言人表示,此項預算將用于購買21艘新型海岸巡邏艇及7架噴氣式海岸巡邏機。該發(fā)言人稱:“我們之所以要擴大海岸巡邏隊的陣容,主要因為,近來中日在東海油氣上的爭端日益嚴峻。”據(jù)悉,日本自民黨已對日本海岸巡邏隊的此項預算案表示支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