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6年7月起乘客隨身行李不能超過五公斤
首都機場提醒:從7月1日起,乘坐飛機的乘客隨身攜帶的物品將不能超過5公斤,凡是超標行李都要求托運。
將從7月1日起執(zhí)行的《中國民用航空旅客行李運輸規(guī)則》規(guī)定,每位旅客隨身攜帶登機物品的重量,以5公斤為限。持頭等艙客票的旅客,每人可隨身攜帶兩件物品;持公務(wù)艙或經(jīng)濟艙客票的旅客,每人只能隨身攜帶一件物品。每件隨身攜帶物品的體積均不得超過20×40×55厘米。超標行李除會影響旅客登機外,還會影響飛機的載重平衡,直接關(guān)系到飛行安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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